保标招标 > 四川招投标网 > 商业智库 > 政策法规 > 四川:经信机关给采购设“规绳矩墨”
近日,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经信厅”)对外发布《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对该机关政府采购活动设“规绳矩墨”。
据了解,出台《管理办法》的目的是为进一步规范经济和信息化厅机关政府采购工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推进依法、规范、高效、廉洁采购。总体目标是按照“全面管控与突出重点并举、分工制衡与提升效能并重、权责对等与依法惩处并行”的基本原则,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通过建立健全制度机制、规范流程、完善措施,做到约束机制健全、权力运行规范、风险控制有力、监督问责到位,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权力运行的有效制约,促进本单位政府采购提质增效。
《管理办法》明确了四川经信厅机关各部门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分工,梳理了政府采购流程,明晰了供应商等主体提出询问、质疑和投诉的处理方式以及采购监督管理的相关内容。
在职责分工方面,财务与资产管理处是厅机关政府采购工作的牵头部门,负责部门采购工作的统筹协调;各需求处(室)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实施主体;政策法规处是政府采购工作的合法性审查部门;内部审计处是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部门。各部门之间形成了相互制约的格局。
在政府采购流程编制方面,《管理办法》详细梳理了政府采购预算、公开采购意向、制定采购需求、政府采购计划备案、采购方式变更、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确认采购文件、采购执行准备、发布政府采购公告、供应商提交投标(响应)文件、项目评审,确认采购结果、发布采购结果公告、采购合同管理、履约验收、资金支付、资料归档等全流程的规范操作。
据悉,《管理办法》适用于厅机关政府采购活动的内控管理,二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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