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推进全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促进招标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四川省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条例》《建筑市场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厅制定了《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经2021年第一次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四川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信用记录管理办法(试行)》
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2月7日
来源:四川住建厅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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