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标招标 > 四川招投标网 > 商业智库 > 招投标知识 > 招标的5个猫腻现象,建议都看看,千万别中招!
我有一朋友,是建筑公司的老板,最近参加了一个招标项目,除了他们,还有一家刚成立不久的小公司也收到了投标邀请书。按分析来看,那家小公司的综合水平远远不如他们公司,我朋友本来胜券在握,结果出来中标的却是那家小公司。我朋友想着可能是那家小公司的报价比他低才中标的,结果经过多方打听,那家小公司的报价并不比他低,而是因为这家小公司的老板是这次招标经理的侄子。知道这个消息,我朋友非常气愤又无可奈何。在这样的腐败大环境下,不仅是他,很多投标人都经历过这样的遭遇。
今天小编来带大家看看,招标的5个猫腻现象,小心中招。
特殊定制
大家都知道,经过招标单位的资格预审后,会确定几家投标单位,组织考察团对拟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考察。各投标单位兴师动众,热情接待,花费钱财。而实际上,在考察前招标单位就已经确定了一家意向单位,并根据意向单位的企业特点、获奖情况报价及施工技术方案等要素,为其“量身定做”有明显倾向性的条款,以此控标.
制造时差
招标单位以抢时间为名,不顾实际,故意缩短购买标书或投标截止的日期,将购买标书截止的时间安排在公告的次日,使大多数有竞争力的企业无法参与购买。只有那些与业主有关系的企业因事先获得消息,才可以应对自如,不知内情的或因时间不够而放弃或成废标。
随意改变评判规则
如某工程招标,有一企业据其技术标、商务标及现场答辩的情况都应成为中标单位。但为了让意向单位中标,很多招标单位会随意更改评判规则,搞封闭评标,把中标单位换成意向单位。
特殊对待
有一些评审专家明明知道与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却不主动回避。有些投标人为了让自己能中标,会在投标文件中做一些特殊记号,这样评审专家在打分的时候,就会对投标人做一些特殊对待。
用行政办法拖欠工程款
当招标工程完成后,有些地方不愿全付工程余款,就会请来当地审计局对已执行的合同重新审计,审计结果往往是“合同签约单位定价过高,应降低XX费用等。”按当地审计决定,施工方不但余款拿不到,还要退钱。
今天就说到这里啦,希望评标专家和招投标方都能维护好公正、公平,净化招投标市场环境。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上一篇: 投标那些事:就没有废不了的标!
- 下一篇: 为什么废标的总是你?心理没点逼数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