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标招标 > 四川招投标网 > 商业智库 > 招投标知识 > 什么是邀请招标?邀请招标的申请手续有哪些?
邀请招标采购,也称选择性招标,是指采购人根据供应商或承包商的资信和业绩,选择若干合格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向其发出招标邀请书,由被邀请的供应商投标竞争,从中选定中标者的招标方式。
政府采购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取邀请招标方式采购:
(1)具有特殊性,只能从有限范围的供应商处采购的;
(2)采购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占政府采购项目总价值的比例过大的。
所有适合邀请招标的项目都必须正式行文交通主管部门审批,讲明采取邀请招标的理由,经批准后方可按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招标。
邀请招标流程:
1、发布投标邀请;
2、发放招标文件;
3、资格预审;
4、投标预备会;
5、开标;
6、评标(资格后审);
7、中标;
8、合同谈判与签订。
在采用邀请招标采购方式时,注意以下几点:
1.邀请招标的有效投标供应商不少于三家,否则无效。
2.除特殊原因,潜在投标供应商数量较多的,不应当采用此办法。
3.两个适用情形不是同时适用的关系。
在具体操作中,需要履行的项目审批手续
《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招标项目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的,应当先履行审批手续,取得批准。”“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按照国家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规定:项目分为审批制、核准制和备案制三种。若项目属于政府和财政资金投资的项目,应履行审批制,企业投资的项目分为核准制和备案制,批准(备案或核准)部门一般为计划发展部门、经贸委或有投资管理权限的其他部门。
一般说来:建设工期超过一年的,落实的建设资金不得少于30%,不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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