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标招标 > 四川招投标网 > 商业智库 > 招投标知识 > 投标否决与废标的区别
区别:否决投标一般指的是本次投标被否决,需要重新投标;废标指的是一个投标对象因为没有严格按照招标要求的来做标书响应或其他类似问题,导致其投标作废。两者的区别在于废标是违反法律依据的,但否决投标并不违反法律依据。
1、废标:废标是指政府采购中出现报名参加或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存在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投标报价均超过预算、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情形时,招标采购单位做出来的全部投标无效的处理。
2、否决投标:否决投标是由于投标人的“主观因素”,如投标文件编制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违法手段谋求中标等所导致的。
3、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4、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按废标处理: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3)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除外;
(4)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
(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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